政协要闻

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市政协委员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7月26日,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市政协副主席钟长安、李恒昌的率领下,对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汇东簸米湾交警执勤点、南环路市交警支队拟建的考试办证检测中心、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慰问了执勤的交警和现场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在市交警支队会议室,听取了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就我市贯彻落实《道交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自2004年5月1日《道交法》实施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以“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群众参与、业主负责”为着力点,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三个服务”,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狠抓“事故预防机制、安全源头、行车秩序、交通宣传、执法规范、深化服务”等方面工作,克服警力少,工作环境艰苦等困难,不断提高驾驭道路交通的能力,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事故死亡绝对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较好地维护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为保障自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钟长安、李恒昌副主席在讲话中对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一线交警在艰苦的工作环境中所付出的辛劳和努力表示敬意和感谢;对交管部门为重塑交警形象所采取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和做法表示了支持和赞赏。
       同时,委员们感到:我市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虽然得到一定改善,但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一是《道交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相关知识的普及率较低,有关部门未把《道交法》纳入普法教育的规划,社会各层面落实存在差距,市民尤其是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十分淡薄。二是车辆大增,部分驾驶员驾驶水平、行车技能和安全、守法意识不强。三是交管部门基础建设滞后,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建设工作进展缓慢,致使我市目前驾驶证考领矛盾日趋突出。四是经费保障不合理,多年来公安交警经费保障还未彻底改变以收定支的局面,我市交警的经费保障主要依靠规费收入和罚款,严重影响交警在社会中的形象。五是警力严重不足,与管辖的公路里程、机动车数量和驾驶员监管工作不相适应,且全市现有交警队伍年龄老化,平均年龄已近40岁,整个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还存在许多困难。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市民出行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委员们建议:
       1、加大《道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希望建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联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将“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轨道,覆盖全市社区、企业、学校和乡村,开展全方位宣传;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宣传教育中的职责并进行考核,建立起社会化的宣传教育网络,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通过狠抓宣传教育,不断优化交通执法环境,努力提高全体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2、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按《道交法》的要求,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展人性化执法和管理,落实好阳光执法措施,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
       3、加大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政府应加大对公安交管部门的基础建设投入,以缓解我市机动车和学习车辆驾驶人员高速增长与道路交通管理方式和手段滞后之间的矛盾。要把考试、检测中心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解决划拨用地和建设资金,并逐年追加基层交警队办公场地建设专项经费,解决目前存在的无房交警大队、无房交警中队的问题。
       4、落实经费保障政策,重塑交警良好形象。财政部门要按中央和省有关公安经费保障的政策规定,足额保障公安交警所需人头经费,人员经费支出按预算口径编制,公用支出按公安经费保障要求以不低于21750元/人年核定。按实际工作需要核定成本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以发展的眼光充分考虑装备经费,彻底解决收支挂钩问题,取消罚没收入指标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减轻交警工作压力,改变部分交警“乱罚款”的不良形象,进一步融洽党群、警民关系。
       5、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改善交警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要积极争取政策,统筹增加指标和名额,尽早解决全市交通警力不足和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
      
       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
      



(提供单位:法制群团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9-5  录入用户: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