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协
沿滩区政协:调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情况
2006年5月下旬,沿滩区政协法联委组织部分委员对该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中,委员们先后听取了卫坪镇、区民政局、区人武部等单位负责人关于贯彻实施《兵役法》的情况汇报,进行了座谈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沿滩区在贯彻实施《兵役法》的工作中,具有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特点,特别是在兵员征集,强化民兵基础工作,国防动员、落实优抚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深受社会和各界人士好评。同时,针对贯彻实施《兵役法》工作中存在的征兵难、退伍军人安置难、民兵工作开展难、对违反《兵役法》的行为处罚难等问题,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区、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兵役法》的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兵役法》和国防知识的教育宣传,使《兵役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国防,人人为国防建设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兵员征集工作力度,确保兵员质量。区政府要重视征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严格按照《兵役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区、乡镇兵役机关的职能作用。在征兵工作中,要严格把好体检关和政审关,完善体检和政审程序,确保经费到位和专款专用,确保应征青年政治思想道德和自身条件全面合格,努力为部队输送高质量的兵员。
(三)加大民兵工作力度,确保“三落实”到位。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兵役机关要按照民兵工作的要求,不断创新民兵工作的思路,推进民兵工作新发展。一是要以基干民兵队伍建设;二是要加强民兵训练,打造一支“平时能用,战时能打”的高素质民兵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民兵工作经费的投入,不断提高民兵组织的应急保障能力;四是要抓好对乡镇武装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明确武装干部的职责,确保武装干部集中精力抓民兵预备役工作。
(四)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优抚政策。区、乡(镇)政府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和一视同仁的原则,在现役士兵优待方面加大资金增长力度,尽快缩小地区差距,在退役兵的安置上要继续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尽可能使他们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通过我们的优抚政策,真正使那些为国防事业尽义务的人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奖惩措施。鉴于当前拒绝、逃避兵役工作的人员逐年增多,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面临的新挑战,建议区政府、区武装部积极向上反映,适时修订《兵役法》;要根据《兵役法》、《兵役工作条例》、《征兵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制度,以确保《兵役法》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