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自贡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
驻区县市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
自政协办发〔2005〕 34 号
按照《中共自贡市委关于加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04]30号)关于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的精神,根据市政协有关规定,提出进一步发挥驻区县市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与驻区县市政协委员联系的制度
(一)加强市政协委员联系小组建设。按照《自贡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特邀成员以及市政协委员区县联系小组的通知》设置委员联系小组,负责联系驻区县市政协委员,便于委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落实日常联系机构。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与各委员联系小组及其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协研究室可根据驻区县市政协委员的特长和专长,加强与有关委员的联系,直接邀请他们参加有关活动。
(三)委托召集人。市政协委托各区县政协主席为当地市政协委员联系小组召集人,负责联系、召集和组织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开展活动。
(四)确定联络员。各区县政协要确定一位副秘书长为驻当地市政协委员活动联络员,协助召集人做好市政协委员参加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五)定期了解情况。各区县政协要积极协助市政协做好对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向市政协办公室反映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情况,及时转送市政协给驻当地市政协委员的有关资料、讯息。
二、认真组织开展驻区县市政协委员活动
(一)制订市政协委员活动计划。各区县政协要把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开展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初作出安排。
(二)丰富市政协委员活动。各区县的市政协委员联系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视察、调查活动。其中每届要组织一次跨区县视察。
(三)市政协领导联系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党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分别联系各区县的市政协委员联系小组。市政协领导平时到区县视察工作和召开政协有关会议,可视情况邀请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参加。
(四)市政协职能机构联系委员。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区县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座谈会以及开展其它活动时,可邀请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参加。
(五)市政协委员参加区县政协活动。各区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有关重要会议,可邀请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列席。区县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和举办的其它重要活动,可邀请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参加。
(六)区县政协联系市政协委员。区县政协每年视情况组织一次驻当地市政协委员进行座谈,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七)畅通市政协委员联系渠道。市政协要通过包括在市政协网站上收集委员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渠道,注意收集和报送驻区县市政协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
(八)保障市政协委员活动条件。驻区县市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的经费,由市政协办公室根据驻各区县的市政协委员实际人数,按核定金额拨至各区县政协。
(九)总结报送市政协委员活动情况。各区县政协每年底应认真总结组织驻当地市政协委员开展活动的情况,并书面报送市政协办公室。
三、维护驻区县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权利
各区县政协要积极支持驻当地的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政协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维护驻区县市政协委员的正当权利。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