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

关于我市公安机关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上新水平,市政协法制群团委员会和各区县政协共同组成调查组,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各区县政协开展普遍调查的基础上,由市政协调查组对市公安局进行了重点调查。整个调查从9月上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现将本次联合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禁令”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基本情况

今年1月22日公安部颁布了“五条禁令”,6月6日省公安厅又发布了“八条严禁”,6月10日,省委又召开了全省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区(县)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了“禁令”的贯彻落实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认识到位,启动迅速,精心组织,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把贯彻落实“禁令”和集中教育整顿作为纯洁队伍,强化队伍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大好机遇,认真积极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抓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构。市、区县各级公安机关都成立了贯彻“禁令”和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导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是抓学习教育,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层层动员部署,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教育和思想发动,讲清目的意义和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了贯彻落实“禁令”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较好地统一了思想认识。     

三是抓舆论宣传,营造氛围。他们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公安内部的《自贡警方》和《政工简报》等宣传阵地,向社会大力宣传报道了贯彻落实“禁令”和教育整顿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四是抓对照检查和反思警醒。各级领导带头,不遮、不掩,认真查摆,对照问题反思警醒。广大民警纷纷承诺,坚决执行“禁令”和认真搞好教育整顿,自觉遵守警规警纪,心系工作,心系群众,努力作为。

五是抓纲性条规的“入心入脑”。他们向每一个民警及家属制发了“五条禁令”、“八条严禁”小卡片,要求民警随带、熟记、印牢于心;向民警家属印发了一封公开信,请其支持并参与监督,尤其是8小时以外的监督,用亲情的监督来保证民警不触“雷”、不触“电”。 

六是在内部层层签订了执行“禁令”的责任状,并开展了思想大讨论和宣誓活动。同时将“禁令”的内容及举报电话、举报箱、局长热线等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七是抓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共派出51个督导组,155人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到有关公共场所现场督察、明查暗访。公安部、省厅督导组也多次深入我市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未发现有“违令、违纪”的情况发生。

全市公安机关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结合抓“禁令”的执行和落实,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贯穿于执行“禁令”和教育整顿工作的始终;牢牢把握了问题的查摆和整改两个关键环节;紧扣了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三个目标为总体思路。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全面自查申报,认真查找问题;二是走群众路线,开门纳谏接受监督;三是直击问题,着力整改,措施到位;四是着眼队伍长远建设,建立了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下功夫加强了自身建设,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六是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了治安大局平稳。他们一方面有效推进“禁令”的贯彻落实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一方面妥善处置了多起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快速侦破了一批抢劫、绑架、杀人等危害大的案件,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一方平安。

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督导组对我市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认识明确,态度坚决,贯彻落实的行动快、方法新、措施实、效果好。

二、主要变化

我市公安机关贯彻“五条禁令”、“八条严禁”和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后,由于采取了过硬的工作措施和逗硬的奖惩制度,整个活动取得了使党委、政府,民警和民警家属,以及群众四满意的明显成效,各方面发生了喜人变化。

(一)领导班子出现新面貌。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领导岗位责任制,深入扎实的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学习教育和整顿工作,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班子凝聚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针对问题,认真查摆,严肃整改。各班子成员叫响了“向我看齐、向党委看齐”的口号,为民警作出榜样,发挥了“火车头”作用,带领队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受到群众称赞。

(二)民警队伍出现新气象。通过组织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各种政策法规、“禁令”等条规,结合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使民警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通过各级对教育活动的督导和检查,公安民警普遍增强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观念和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禁令意识,克服了过去存在的特权思想,工作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民警队伍更具亲和力、战斗力。据调查,今年6—8月教育整顿中,全市公安机关比前三个月多破刑事案件237起。广大民警主动放弃休息3000余个工作日,超时加班工作2500余人次,有91名民警带病坚持工作,为民办好事、实事1270余件,收到感谢信52封,锦旗、锦牌21面,13个集体、48名个人先后立功受奖。

(三)执法形象出现新特点。今年以来,市、区(县)公安机关一开始就把队伍的经常化教育、长效化管理、确保公正执法纳入工作计划,做到了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两促进、双获益。与此同时,还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执法、执纪大检查,过去存在的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执法不公、“冷横硬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以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乱收乱罚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公安形象更好了,在老百姓眼中的威信也更高了。大家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表现出了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新特点。

(四)民警作风出现新变化。贯彻执行“禁令”条规后,民警自律意识,自我管束的意识大大增强。工作时间喝酒的现象,不文明的举止,酒后驾车的情况得到有效的整治。既便是在下班时间,大多数民警都能拒绝各种宴请而做到自我控制。民警的出勤率、出警率、破案率大为提高。群众反映,现在报案,民警行动快、时间短,能迅速到达现场。现在到公安机关办事方便多了,民警热情服务,还主动上门排忧解难。一些群众代表说:现在的公安作风真是起了大变化,跟过去比,有的简直“判若两人”;有的民警过去家庭责任感较差,现在自身得到警醒,改正了问题,赢得了家属们的关爱和支持。这些民警的家庭关系更融洽,夫妻更恩爱,亲情更浓了。

(五)为民服务出现新风尚。警爱民、民拥警的良好风气逐步形成。教育整顿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仅要求民警树立自身形象,还出台了不少爱民、便民、利民新措施,着力解决好社会治安热点和难点问题。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进一步树立。市公安局出台了便民利民的10条规定和《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四特”服务的二十条措施》,受到群众和民营企业的欢迎。老百姓也真正感触到了民警为民服务的新变化、新风尚,警民关系也更密切了。有代表说,五、六十年代的警民鱼水关系又回来了。

市、区(县)各界代表及广大群众,对我市公安系统贯彻“禁令”和集中教育整顿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评价是高的。认为自贡的公安队伍是党、政府和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是一支肯吃苦、能战斗,经得住考验的队伍。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中,有的民警认为是“整人”,是搞“运动”,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有的认为这样搞法会让整个公安队伍抬不起头、没有威信;有的怕在工作中犯错误,怕触“雷”、“电”,因而正常职责不敢履行;还有的表率作用下降,遇事绕道走,当好好先生。由于认识不到位,造成有的基层队、所绩效不佳,发展不平衡,效果也不甚理想。

(二)队伍素质还不高,人员出口不畅。全市公安民警和职工有2114名,在贯彻“禁令”和教育整顿中,反映出少数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偏低,与肩负的重任相比,还不很适应,也不符合建设高素质民警队伍的要求。公安机关在用人上出口不畅,个别素质差的人出队伍难度大。

(三)基层单位经费保障困难,办案、办公条件差。过去相当一段时间,为自行解决警察的津贴和办公费的不足,以及能报销办案费、差旅费等,各区(县)局都一度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现在执行“禁令”后,一些所、队甚至机关的办公费、差旅费、办案费,政策性津贴就没有来源,一线民警有些该保的福利待遇也不能兑现。有的基层单位装备落后,设施陈旧。如一些偏远乡镇派出所只有一部电话,一辆旧三轮车,硬件跟不上,办案、办公条件差。

(四)从优待警的措施落实不到位。警察执法时被伤害、围攻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民警的补充医疗得不到落实,基层民警中有患重病、绝症的不能得到充分的医治。全市民警配偶、子女下岗、失业人员共有385名,占民警总数的19.35%,给民警思想、工作和家庭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四、建议意见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政权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一)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要把政治建警放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位,把忠诚作为警魂。要按照省公安厅党委和市委的要求,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要抓好“回头看”,认真巩固和发展执行“禁令”及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切忌形成“一阵风”,风吹后一切照旧。要借此东风,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加强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民警真正由他律变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二)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进一步端正公安工作的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整改问题。要坚持在广大民警中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消极情绪,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公安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采取行政措施,坚决取缔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不断改进道路标牌设置,合理规定道路限速标准。要教育民警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内,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执法思想上与时俱进。做到既能作为、敢作为,又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

(三)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公安良好形象。我市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大力宣传公安系统贯彻“禁令”等条规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所发生的新变化。公安机关自身也要加强对外宣传,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执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以此消除一些群众的误解和偏见,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投入。要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公安装备配备、各项经费开支定额等标准,不断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以利公安队伍的稳定和发展。要畅通公安机关用人的进出口渠道,有关部门要积极向省上反映,争取省上的特殊政策,妥善解决好129名非民警职工通过统一考录、转警问题。

(五)要坚持从优待警,解除民警后顾之忧。要理直气壮地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主动地保障民警的身心健康。各级卫生和医疗单位要开展对民警心理咨询,定期为民警特别是一线民警优惠体检。学校和有关教育机构,要为民警的业务培训和再教育、文化知识的再学习提供方便。就业部门要积极为下岗失业的民警家属组织再就业培训,有能力的单位、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要积极吸纳他们符合条件的失业和下岗人员再就业等等,以此来解除公安民警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轻松上阵,安心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履行职能职责,为确保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提供单位: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4-02-16   录入用户:admin-szxbgt)